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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原住民在工作職場發生就業歧視或勞資糾紛,各級主管機關應予以下列扶助:
一、法律諮詢。
二、提供律師及必要之訴訟費。
前項費用之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