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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防焰性能認證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申請核發或補(換)發前條審查合格發給之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