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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喇嘛登記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冒用他人登記證者,或詐稱職銜職任喇嘛資格者,經查出或被人告發後,
撤銷其登記證,勒令還俗,並按其情節,依法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