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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會計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歲計科:
(一)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概算、預算之籌劃、審核及編製
事項。
(二)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修改分配預算之審核
、編製事項。
(三)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歲入、歲出預算之追加、追減及第一預備金
、第二預備金之審核彙轉事項。
(四)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預算保留之申請、核轉事項。
(五)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歲計事務之督導考核及研究發展事項。
(六)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預算執行檢討之審核彙轉事項。
(七)關於歲計預算相關法規之研擬及建議事項。
(八)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計畫規劃案件之會核事項。
(九)關於本總局資本門預算執行及所屬機關各項採購案件之會同監標、
監驗事項。
(十)其他有關歲計業務事項。
二、會計科:
(一)關於會計制度、法規、方案之研究、規劃及推行建議事項。
(二)關於本總局年度經常門預算執行、採購案件之監標、監驗、預算控
制、檢討及各項會計憑證審核等作業。
(三)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各類款項會計憑證彙整及原始憑證之整理送
審事項。
(四)關於帳冊登記、會計報告及預算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之編製、彙編
及核轉事項。
(五)關於收支傳票、付款憑單之編製及公庫帳單核對等事項。
(六)關於單位財產之查核及增減結存審核帳務處理等事項。
(七)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年度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之編製、彙編及核轉
事項及歲入、歲出決算之編製事項。
(八)關於各項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會計報告及簿籍等之保管及銷燬事
項。
(九)關於審計部年度財務收支查核、決算審核報告之聲復、協調聯繫及
退審(查詢)案件之聲覆處理事項。
(十)關於內部審核制度、作業程序及法令之訂定、修正事項。
(十一)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會計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內部審核計畫
之策訂、執行、管制、考核、複查事項及出納事務查核及核轉事
項。
(十二)其他有關會計業務事項。
三、統計科:
(一)關於公務統計方案之研(修)訂及推動事項。
(二)關於公務統計資料之蒐集、彙整、審核及編報事項。
(三)關於統計報告之編製事項。
(四)關於普查資料及抽樣調查資料之蒐集、整理、提供及分析事項。
(五)關於本室會計工作研究及資訊化推展事項。
(六)關於統計資料庫建立及管理事項。
(七)關於總局及所屬主辦會計人員移交案之核轉事項。
(八)關於本總局及所屬機關會計人事管理事務之處理事項。
(九)關於會計機構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事項之建議。
(十)關於本室行政管理事務之處理及本總局會計業務座談會之策辦及督
考綜合事項。
(十一)關於本室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及印信典守等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統計業務事項及本室不屬其他各科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