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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器過境乘客過夜住宿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過夜住宿乘客隨身攜帶之行李應報由海關查驗,其他行李應存放航空器上
或存關;隨身攜帶外幣逾規定數額者,應報明海關登記,於離境時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