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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下列各款物資,不得徵用、徵購:
一、具外交豁免權人員所有者。
二、各級政府機關因執行公務所必需者。
三、人民日常基本生活所必需者。
四、其他經行政院指定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