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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警光山莊及會館之經費,其財務收支應依預算程序辦理。
警光山莊及會館之財物應由管理人員繕造清冊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