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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功標年資標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功標、年資標於著禮服或制服時佩帶,皆佩於上衣左襟,年資標佩於功標
之左方或下方,與勳表、獎標同時佩帶時,由右至左、由上而下,其次序
為勳表、獎標、功標、年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