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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被害人之申請,核發下列補助:
一、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驗傷與採證費用及心理復健費用。
二、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三、其他費用。
前項補助對象、條件、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