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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7 條
留置及感訓執行處所隸屬於法務部,但執行本條例有關留置及感訓處分之
事項,並受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督導,由各該所在地之地方法院定期派法官
前往視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