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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進修或深造教育人員准予帶職帶薪,入學及結業時之往返旅費,由原服務機關依規定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