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貸款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國民住宅貸款之本息償還年限,最長為三十年,借款人得選擇自撥付貸款
之次月起按月均等償還或依下列規定償還:
一、自撥付貸款之次月起,一年至五年內付息不還本。
二、自前款付息不還本期滿之次月起,按月均等償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