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貸款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依本辦法辦理國民住宅貸款業務之各級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
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