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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甄審會委員自接獲甄審有關資料之時起,不得就該申請案件自行或協助其他申請人提出申請;其有違反者,該申請人不得評定為最優申請人或次優申請案件申請人(以下簡稱次優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