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民間機構因施工需要,得報請主辦機關協調管理機關同意,使用河川、溝渠、涵洞、堤防、道路、公園及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