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計算原土地所有權人在農地重劃前之土地面積時,其農地重劃相關資料滅失或不全者,除原土地所有權人能提供可資證明文件外,以當地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內辦理農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分擔農、水路用地面積比例之平均值為基準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