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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計畫圖之字體應力求工整。計畫圖著色不宜太濃並應均勻一致,計畫書之
末頁及計畫圖之背面應由各該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機關之業務承辦及主管
人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