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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7 條
圖根測量之觀測原始紀錄、計算結果、成果圖表、圖根資料檔及點之位置略圖,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保管,並得複製分送有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