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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政策、法規與相關措施之規劃、訂定、宣導及國際交流。
二、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開辦、存款與提領機制之規劃、協調及監督。
三、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相關工作之監督、協調及獎勵。
四、其他全國性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