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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身心障礙者申請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之證明文件。
四、車輛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影本。
五、貸款或租賃契約影本。
六、停車位所有權證明影本。承租停車位者,免附。
七、最近一期貸款或租金繳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