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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合作社監事監查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2 條
監事會決算審核完畢後,應製作審核報告,並由全體監事連署後,連同理事會所送各項書類,至少於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開會三日前,送還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