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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會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教育會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教育之研究、設計、改進建議事項。
二、關於協助指導增進國民生活知識事項及終身教育的推動。
三、關於協助教育之調查、統計及書刊編纂事項。
四、關於會員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
五、關於會員之福利互助及協調連繫事項。
六、關於教育政策及法令之協助推行事項。
七、關於接受機關或團體委託辦理有關教育事項。
八、關於教育活動及社會運動參加事項。
九、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