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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會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教育會章程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名稱。
二、宗旨。
三、區域。
四、會址。
五、任務。
六、組織。
七、會員入會、出會及除名。
八、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九、會員代表及理事、監事之名額、權限、任期及選任與解任。
十、會務工作人員之職稱、名額、聘僱及解職。
十一、會議。
十二、經費及會計。
十三、章程修改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