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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投保單位應備被保險人名冊(卡),記載下列事項:
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
二、投保資格審查通過年月日。
前項名冊(卡),各投保單位應自被保險人喪失加保資格之日起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