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性騷擾防治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
前項調解書之作成及效力,準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