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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豐富身心障礙者文化及精神生活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為豐富身心障礙者文化及精神生活,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編
列預算,以獎勵或補助公設民營、委託服務或結合民間資源之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