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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合作社之選舉,發覺有違法舞弊情事時,會議主席得會同監票員宣布將票匭、社員名冊、已投選舉票、用餘選舉票及有關文件加封,報請主管機關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