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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應徵(召)服兵役員工職務輪代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為瞭解推行輪代之績效,中央有關機關得組成業務考查組實施業務考查,
其考查要點,由中央輔導組依實際情況邀請有關機關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