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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省(市)戶口普查處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省 (市) 戶口普查處 (以下簡稱本處) 辦理戶口普查時,應同時辦理住宅
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