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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申請之各類案件,於登記後,其有證件者,得向原發證機關或其主管機關為變更姓名之登記及改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