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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市組織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6 條
甲長認為必要,或有本甲居民十人以上之連名請求時,應舉行甲居民會議
,討論議決有關本甲興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