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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華僑團體會員之代表,其屬於兩個以上團體者,應向主管機關自行聲明,
擇定其一,如不聲明,而為兩次以上之投票時,所投之票均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