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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總事務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第五組設左列二科:
第一科掌理蒙古西藏邊疆地區民族及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選舉事項。
第二科掌理僑居國外國民之選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