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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役政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徵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兵源政策之規劃、推動。
二、兵役徵集相關法規之擬(訂)定、解釋及執行。
三、役男兵籍調查、免役、禁役、緩徵及服補充兵之規劃、督導。
四、接近役齡男子與役男出境、換發護照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來臺役男與歸化我國國籍者、歸國僑民役男服役之規劃、督導及審查。
五、役男徵兵檢查、體位判等與替代役役男因病停役處理之規劃、督導及審查。
六、檢查醫院、複檢醫院之指定、協調、爭議處理及考核。
七、役男服常備兵役員額配賦、抽籤、徵集、入營輸送與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選徵訓之規劃、督導及協調。
八、後備軍人之備役管理與國民兵年資查處、召集及動員之督導、協調。
九、役政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
十、其他有關徵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