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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總隊設下列組、室、大隊:
一、航勤組,分四科辦事。
二、機務組,分三科辦事。
三、飛安組,分二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
八、勤務第一大隊,分三隊辦事。
九、勤務第二大隊,分三隊辦事。
十、勤務第三大隊,分三隊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