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研究員及副研究員之權責如下:
一、關於研究計畫之主持、執行及成果應用事項。
二、關於建築研究發展現況之調查事項。
三、關於委託辦理研究之課題及方向之擬訂事項。
四、其他有關建築研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