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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觀光遊憩課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區域內遊憩區之經營、管理事項。
二、關於本區域內遊憩事業之督導、考核事項。
三、關於本區域內遊憩設施之維護、管理事項。
四、關於本區域內花木維護事項。
五、關於本區域內環境及秩序之維護、改善事項。
六、關於本區域內觀光遊客資料之蒐集、統計及分析事項。
七、關於本區域內經營之遊憩區門票收費之研訂及管理事項。
八、關於本區域內緊急救難、救災事項。
九、關於本區域內違章建築之拆除事項。
十、其他有關觀光遊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