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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民力運用組職掌如下:
一、義勇消防組織相關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二、義勇消防人員運用管理、訓練考核、競技大賽、勤務執行及聯繫交誼之規劃、督導事項。
三、義勇消防楷模表揚、裝備器材補助、保險及福利慰問等事項。
四、鳳凰志工、防火宣導組織與社區睦鄰救援隊之規劃、編組、訓練、管理、指導、福利及協調等事項。
五、災害防救團體與災害防救志願組織之輔導、編組、訓練、登錄、協勤及裝備器材補助之規劃、督導事項。
六、輔導與民力運用業務有關之財團法人會務之推動事項。
七、其他有關民力運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