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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蒙藏事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會對於第三條之申請,經審查認應許可者,發給設立許可文書,並將申
請書及其附件加蓋印信二份發還申請人;認為有違反法令或不合法定程序
者,敘明理由駁回之。但其情形得補正者,通知限期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