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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各單位主管之權責如左:
一、關於主管業務之策劃、督導改進事項。
二、關於本單位有關會議之主持或出席。
三、關於所屬人員執行職務之指揮監督事項。
四、關於分層負責決定事項。
五、關於所屬人員考核事項。
六、關於重要公文擬辦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