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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動國家級客家文化園區之籌設,特設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以下簡稱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