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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辦法所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檔案包括:
一、候選國民法官抽選結果資料。
二、候選國民法官檢核結果資料。
三、候選國民法官除名資料。
四、應通知之候選國民法官名單。
五、候選國民法官名冊。
六、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歷程紀錄。
七、內容包含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問卷調查結果彙整資料。
八、其他屬於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集合,而符合第二條第二款所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