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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第八條第三款所定國民法官制度之簡介,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國民法官制度之目的。
二、國民法官制度之適用案件範圍。
三、國民法官法庭之組成。
四、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選任、解任及辭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