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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8-2 條
准許提起自訴之聲請,於法院裁定前,得撤回之。
撤回准許提起自訴之聲請,書記官應速通知被告。
撤回准許提起自訴聲請之人,不得再行聲請准許提起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