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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