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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證文書簿冊保存及銷燬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簿冊滅失時,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應補製與滅失同一之簿冊,並將滅失簿冊之種類、件數、滅失之事由及年、月、月,報請所屬法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