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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法院法庭旁聽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旁聽人或其他人於開庭前如有違反本規則之規定時,由在法庭執行職務人
員處理之,如有疑義時,應報請該法庭之審判長裁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