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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法規標準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