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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3 條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重行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