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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中程施政計畫及中長程個案計畫之擬訂及審議,應於年度施政計畫先期作
業審查前三個月完成。年度施政計畫先期作業及概算審查,亦應將中程施
政計畫及中長程個案計畫項目優先核列。